序 号:1
因保管不善,坐落于慈湖人家北区23幢71号301的浙(2016)宁波市(慈城)不动产权第014541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袁青、袁萍、袁伟
2024年3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