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4月12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启事(海曙)

发布时间:2024-04-12 来源:宁波市海曙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: 【 字号: 保护色:

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

浙(2019)宁波市海曙不动产权第0311553号

王旭君、张桂元

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大雷村

(2023)浙0212执恢1304号之一

公告单位: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
2024年4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