序 号:1
因保管不善,坐落于嘉会街19号22-2的浙(2022)宁波市鄞州不动产权第007448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徐谦
2024年4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