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4月17日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(灭失)声明(江北办理点)

发布时间:2024-04-17 来源: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: 【 字号: 保护色:

序  号:1

因保管不善,坐落于新马路287弄35号302的浙(2023)宁波市江北不动产权第021027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
特此声明。

声明人:陈菁

序  号:2

因保管不善,坐落于御湖华苑28幢86号1403的浙(2021)宁波市江北不动产权第002511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
特此声明。

声明人:童维光

序  号:3

因保管不善,坐落于宝庆路238号-1-176的甬国用2012第0502645号/20120011401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
特此声明。

声明人:陈家明

2024年4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