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4月26日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(灭失)声明(江北办理点)

发布时间:2024-04-26 来源: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: 【 字号: 保护色:

序  号:1

因保管不善,坐落于绿梅新村28幢405室的浙(2023)宁波市江北不动产权第011548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
特此声明。

声明人:林伟杰

序  号:2

因保管不善,坐落于维拉小镇小区162号06的浙(2018)宁波市慈城不动产权第006860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
特此声明。

声明人:沈蓉丹

序  号:3

因保管不善,坐落于鸿盛家园12幢22号1103的浙(2016)宁波市江北不动产权第012833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
特此声明。

声明人:应文杰

2024年4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