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5月9日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(灭失)声明(江北办理点)

发布时间:2024-05-09 来源:市自然资源规划局(市海洋局、市林业局) 浏览次数: 【 字号: 保护色:

序  号:1

因保管不善,坐落于甬樾湾13幢29号1304的浙(2021)宁波市江北不动产权第014455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
特此声明。

声明人:王爱仁

2024年5月9日